关于调整豆粕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3 14:50:00
阅读(854)
作者: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16〕134号文件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6年5月16日交易时(即13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恢复收取豆粕、玉米淀粉、豆油、棕榈油品种当日平今仓交易手续费, 即豆粕、玉米淀粉、豆油、棕榈油品种平今手续费标准与其开平手续费标准相同。
特此通知。
文峰期货有限公司
结算部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