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动力煤、玻璃和甲醇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根据郑商发〔2016〕146号文件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1.动力煤。自2016年11月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品种日内先开仓后平仓的平仓交易(以下简称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原日内平今手续费标准增加6元,即调整后平今手续费标准=原平今手续费率+交易所通知调增的部分6元。自2016年11月11日晚夜盘交易时起,若某客户当日在动力煤单一合约交易量超过8000手(含本数),且日内平今仓交易量超过2000手(含本数),对该客户该合约当日交易手续费加收30元/手。
2.玻璃。自2016年11月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玻璃品种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原日内平今手续费标准增加6元,即调整后平今手续费标准=原平今手续费率+交易所通知调增的部分6元。
3.甲醇。自2016年11月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甲醇品种开平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原开平手续费标准增加0.6元,即调整后开平手续费标准=原开平手续费率+交易所通知调增的部分0.6元。对日内平今仓交易,甲醇品种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原平今手续费标准增加4.6元,即调整后平今手续费标准=原平今手续费率+交易所通知调增的部分4.6元。
特此通知。
文峰期货有限公司
结算部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