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铝、铅、锌和锡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根据上期发〔2016〕158号文件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铝、铅、锌和锡品种自2016年11月11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铝、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由原比例调整为6%;
锌、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由原比例调整为6%。
特此通知。
文峰期货有限公司
结算部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