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04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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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2014年清明节临近,根据各交易所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2014年4月5日至4月7日为节假日休市(4月4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8日开市交易。经公司研究决定,2014年清明节休市前后对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自2014年4月3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和铁矿石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执行10%,上述品种的涨跌幅度调整至5%。
2014年4月8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和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标准。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其他上市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现有标准不变。
近阶段全球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全力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请各位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轻仓过节。
特此通知。
文峰期货有限公司结算部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