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劳动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2013年劳动节临近,根据各交易所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2013年4月29日至5月1日为节假日休市,4月27日至4月28日为正常休息日,5月2日开市交易。经公司研究决定,对2013年劳动节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2013年4月24日结算时起,铝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螺纹钢和锌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黄金、铜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白银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自2013年4月26日起,铝、锌和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线材、黄金、螺纹钢、燃料油、铅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6%,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7%。
2013年5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其余品种保证金比例恢复为原标准;下一交易日铜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线材涨跌幅限制调整为6%,其余品种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2013年4月24日结算时起,玉米、黄大豆一号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煤和焦炭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自2013年4月26日起,大商所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
2013年5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大商所各品种的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标准,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
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2013年4月24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PTA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2013年5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玻璃和PTA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标准。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和整数倍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FU1305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4月26日,交割日为5月2日、3日、6日、7日和8日。
请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全力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请各位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轻仓过节。
祝大家节日快乐!
特此通知。
文峰期货有限公司结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