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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费收取政策方面的相关提示

发布日期:2023-04-20 15:06:00 阅读(1771) 作者: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收取申报费的相关规定,交易所会对部分期货和期权合约当日报单、撤单或询价笔数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收取申报费。交易所对申报费采取梯度、固定金额等方式收取,若信息量申报较大或触发较高梯度,会被收取高额申报费,甚至导致穿仓。

在此特提示您:请勿频繁报撤单,如您正在使用程序化交易软件,更须控制您的报撤单笔数,避免产生大额费用支出。

现将各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收取申报费的通知链接整理汇总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https://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41847.html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https://www.ine.cn/news/notice/6054.html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2/07/1655818689351606.htm

四、大连商品交易所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8508587/index.html

五、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http://www.cffex.com.cn/jystz/20150731/19201.html

各交易所会根据市场交易情况随时调整申报费的收取品种、收取方式,请各位客户及时关注交易所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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