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实施差异化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31 10: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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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客户:
根据上期发〔2023〕284号、上能发〔2023〕58号文件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2023年9月4日收盘结算时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实施差异化设置,具体安排如下:
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铜、铝、锌、铅、黄金、纸浆、天然橡胶、氧化铝、线材、白银、燃料油、石油沥青、锡、镍、丁二烯橡胶等18个品种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按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减一个百分点收取,较调整前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优惠一个百分点。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自2023年9月4日收盘结算时起,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相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实施差异化设置,具体安排如下:
国际铜、20号胶、原油、低硫燃料油等4个品种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按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减一个百分点收取,较调整前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优惠一个百分点。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