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期货关于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出台的国债期货合约相关业务规则、通知,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作为金融期货的新品种将于9月6日上市,在决定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前,您应充分了解以下事项,现于公告:
一、您应当了解国债期货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期货公司的有关规定,充分了解国债期货交易风险。
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国债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股指期货交易及商品期货交易的区别,了解国债期货交易风险的特点。
首先,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其次,国债期货合约到期时,如您仍持有未平仓合约,将进入交割程序,您将无法继续持有到期合约,具有到期日风险。
三、国债期货采用实物交割方式,主要有几下特点:
(一)可交割国债范围:国债期货采用名义标准券设计,在合约到期时,一篮子可交割国债劵经“转换因子”精算后交收,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可交割国债标准为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至7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
(二)国债期货交割实行券款交收方式,交易所在国债登记存管机构开立国债期货交割专用账户,要求卖方客户先把国债券转入交易所账户,在交割款交付后,再从交易所账户把国债券划入买方客户账户;
(三)国债合约的最小交割数量为 10 手,客户申请交割的,在同一会员处的有效申报交割数量不得低于 10 手;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同一客户收市后的净持仓不得低于 10 手,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
(四)实物交割配对原则:交易所根据“同市场优先”的原则,采用“最少配对数 ”的方法进行交割配对;
(五)国债期货采用滚动交割制度;请您认真阅读中金所的国债交割细则,避免因不符合交割资质或持仓不符合要求发生交割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
(六)交割结算: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四、国债期货属金融期货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您只有满足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及期货公司关于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方能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您的各项要求以及依据制度对您进行的评价,不构成对您的投资建议,不构成对您的获利保证。
您必须充分理解国债期货交易投资者所应当具备的经济能力、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评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审慎决定自己是否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五、您应当充分理解并遵循“买卖自负”的金融市场原则,充分认识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根据相关市场信息理性判断、自主决策,并自行承担交易后果,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国债期货交易履约责任。
六、本须知如与法律、法规、规则、监管部门政策以及交易所规则相冲突时,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监管部门政策以及交易所规则为准。
在本公司拥有中金所交易编码的客户,请在认知上述公告的基础上合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其他投资者申请参与国债(金融)期货交易的,可向本司申请。公司会为符合《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要求的投资者开立金融期货账户、金融期货交易编码。若您对国债期货交易业务有任何疑问,可以拔打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69368进行咨询,或致电或到您开户的营业部进行业务咨询。
特此公告。
文峰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