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2013年春节临近,根据各交易所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2013年2月9日至2月15日为节假日休市,2月16日至2月17日为正常休息日,2月18日开市交易。经公司研究决定,对2013年春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2013年2月6日结算时起,铝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线材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黄金、螺纹钢、燃料油和铅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锌和铜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白银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自2013年2月8日起,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线材、黄金、螺纹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6%,燃料油、铅、锌、铜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7%,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8%。
2013年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铝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幅限制调整为3%;线材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螺纹钢、燃料油、铅和锌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黄金、铜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白银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幅限制调整为7%;
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2013年2月6日结算时起,玉米、黄大豆一号和黄大豆二号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豆油和棕榈油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豆粕和焦炭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自2013年2月8日起,玉米、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6%;焦炭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7%;豆粕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8%。
2013年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玉米、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油和棕榈油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豆粕、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大商所所有品种合约的涨跌幅限制恢复为4%。
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2013年2月6日结算时起,普通小麦、强麦、强麦(WH)、早籼稻和早籼稻(RI)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菜籽油、菜籽油(OI)、油菜籽、菜籽粕、玻璃、甲醇、PTA、白糖和一号棉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自2013年2月8日起,郑商所所有品种合约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6%。
2013年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普通小麦、玻璃、强麦、强麦(WH)和早籼稻(RI)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菜籽油、菜籽油(OI)、油菜籽、菜籽粕、早籼稻、白糖和一号棉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甲醇和PTA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PTA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恢复为5%,其余各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恢复为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和整数倍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
本次休假时间较长,请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全力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请各位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轻仓过节。
祝大家春节快乐,万事如意!
特此通知。
文峰期货有限公司结算部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