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6 17:24:05
阅读(777)
作者: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液化石油气期货。根据大商所发〔2020〕128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自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PG2011、PG2012、PG2101、PG2102、PG2103。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三、交易保证金水平及涨跌停板幅度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5%,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上市首日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7%,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的14%。如合约无成交,则下一交易日继续按照上市首日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执行。
四、交易手续费
公司手续费标准按交易所标准的三倍收取。
五、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公布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
请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做好液化石油气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