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4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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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2〕113号、大商所发〔2022〕114号文件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一、自3月8日交易时(即3月7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交易所的液化石油气2203、2204、2205合约的日内交易手续费调整为10元/手;
交易所的铁矿石2203、2204、2205合约的日内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
交易所的焦煤2205合约的日内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
交易所的焦炭2205合约的日内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
我公司将对以上期货品种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二、自2022年3月9日结算时起:
玉米期货2207、2209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7%;
黄大豆2号期货2204、2205合约、豆粕期货2205合约、玉米淀粉期货22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8%;
豆油期货22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9%;
棕榈油期货2204、22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0%;
以上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