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4 10: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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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2〕127号、郑商函〔2022〕125号文件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2022年3月15日交易时(即3月14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交易所的棕榈油2205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调整为10元/手;
交易所的豆油2205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调整为7.5元/手;
交易所的豆粕2205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调整为2元/手;
交易所的液化石油气2204、2205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调整为12元/手。
我公司将对以上期货品种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2022年3月15日结算时起:
菜粕期货2207、2208、2209及22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菜粕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
苹果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尿素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