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相关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0 09: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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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1〕352号文件通知,自8月24日交易时(即8月23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一、交易所的焦煤和焦炭期货品种1月、5月、9月合约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四不变;
二、交易所的焦煤和焦炭期货品种非1月、5月、9月合约日内和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三、交易所的焦煤和焦炭期货品种2109合约、2201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三,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我公司将对以上期货品种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