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7 09: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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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21〕445号文件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21年9月3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2%,动力煤期货2202、22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