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10:14:18
阅读(644)
作者: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1〕464号、郑商函〔2021〕866号文件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2021年11月1日结算时起,焦煤和焦炭品种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30%,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5%。其中焦煤JM2111、JM2112、JM2201合约和焦炭J2111、J2112、J2201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33%。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2021年11月3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