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5 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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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21〕881号、上期发〔2021〕279号文件通知: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2021年11月5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
1.交易所的菜粕期货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5元/手。
2.交易所的菜油期货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2元/手,其中菜油期货2201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6元/手。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2021年11月8日交易(即11月5日晚夜盘)起:
1.交易所的燃料油期货Fu2201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七点五。
2.交易所的镍期货Ni2111、Ni2112、Ni2201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45元/手。
3.交易所的锡期货Sn2111、Sn2112、Sn2201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60元/手。
我公司将对以上期货品种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