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则以交易所为准。
一、交割前准备
买方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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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客户 |
1、交割意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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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割意向表 |
2、交割手续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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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割手续费表 |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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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4、交割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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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割授权委托书 |
5、交割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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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用于交割的仓单 |
6、开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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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销申请(不提货无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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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客户第2、3、4、6项及卖方客户第2、3、4项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时无变化则无需提交。
卖方客户如未持有仓单,交割前还需提前办理商品入库、仓单注册手续。
二、交割方式
仓库交割和中转仓库交割(中转仓单不得用于集中交割)。
三、交割单位及交割月限仓
交 割 单 位:185包±5包(227±10公斤/包)(8手)。
交割月限仓 :800手
如交割量超过交割月限仓,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5个日历日前申请交割月套保额度,具体额度以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四、交割及开票流程
交割流程:
时间 |
买方客户 |
卖方客户 |
临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
提交交割材料 |
①办理商品入库注册仓单(已持有仓单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
最后交易日 |
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
①提交仓单
②申报冻结仓单数量后当日释放交割保证金(未申报则配对日释放)
|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
|
公布仓单 |
第二交割日(配对日) |
①挑选仓单
②扣交割手续费
|
①扣交割手续费
②释放交割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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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交割日 |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仓单 |
①收取买方客户开票信息
②结算后收取80%交割货款
|
第三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 |
收取交割发票 |
①开具交割发票转交买方 ②买方确认票据后收取20%交割余款 |
1、卖方客户可以在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提交滚动交割申请。滚动交割买卖双方响应成功当日为第一交割日(当日为滚动交割的配对日、收取交割手续费),进入交割流程。参与滚动交割的客户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滚动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为卖方客户仓储费最后计费日,第三交割日为买方客户仓储费开始计费日。当月仓储费由交易所次月初通过期货账户代收。
开票流程:
卖方客户 → 买方客户
棉花交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客户应当在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发票传递给买方客户。发票延迟1至10日(公历日)的,卖方应当每天支付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超过10日(公历日)仍未提供发票的,视为拒绝提供发票,卖方应当按货款金额的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公布的增值税税率执行。滞纳金或者违约金从货款余额中扣除,补偿给买方,剩余货款属于卖方。
五、交割品要求及规定
基准交割品:
符合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规定的3128B级,且长度整齐度为U3档,断裂比强度为S3档,轧工质量为P2档的国产棉花。
替代品及升贴水:
符合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规定的,颜色级为11、21、41、12、22级,平均长度级为27mm、29mm及以上,长度整齐度为U1、U2、U4档,主体马克隆值级为A级、C级C2档,断裂比强度为S1、S2、S4档,轧工质量为P1档、P3档的棉花,可以替代交割。替代交割品升贴水由交易所另行制定并公告。
一个交割单位棉花按照颜色级和轧工质量比例实行分级计价。有主体颜色级的棉花,升水100元/吨。无主体颜色级的棉花,以其中占比例最大的颜色级为标注颜色级。
升贴水和分级计价按重新检验的结果随货款一并结算。
N年产锯齿细绒白棉从N+1年8月1日起每日历日贴水4元/吨,至N+2年3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止。
入出库规定:
1、自新年度(每年9月1日)起,交易所开始接受新年度棉花的报验申请。
2、棉花入库时,仓库按《入库通知单》、原验证书和码单接收棉花。
3、棉花重量和质量检验实行公证检验制度。按照棉花国家标准和《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4、入库棉花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花包装》(GB6975-2007)规定的Ⅰ型号棉包(227±10公斤),且须附有检验证书及原码单。
5、棉花入库过程中和仓单注册前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割仓库应当拒绝转存为期货交割商品,并及时通知会员或者货主:
(1)掺杂使假的;
(2)不符合GB1103.1-2012组批规则的;
(3)棉包出现严重污染、水渍,发现火烧、霉变等,或者有异味的以及包装不完整的;
(4)未经检验,棉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5)崩包率大于5%的;
(6)非本棉花年度生产的;
(7)单包回潮率大于10%的;采用塑料套包法包装的,一批棉花中单包回潮率超过9%,或者按批计算的平均回潮率超过8.5%的;
(8)经检验发现颜色级有51、32、13、23、33、14、24,长度有小于27毫米,长度整齐度有U5档,马克隆值有C级C1档,断裂比强度有S5档的棉花;
(9)其他不符合交割规定的。
6、中转仓单持有人负责中转仓单转为标准仓单的货物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灭失的责任。
7、中转仓单对应的货物从中转仓库运至仓库转为标准仓单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仓库不得将其转存为期货交割商品,并应及时通知会员或者客户:
(1)棉包存在严重污染、水渍,发现火烧、霉变,有异味或者包装不完整等情况的;
(2)崩包率大于5%的;
(3)棉花质量指标不符合仓单注销出库规定的;
(4)因自然变异而导致棉花颜色级指标达到或超出仓单注销出库规定80%的;
(5)中转仓单从中转仓库出库之日起,到运至仓库之日止,汽车运输超过10天或者铁路运输超过25天的;出现不可抗力情况的除外。
8、仓库应将与所提棉花相对应的《公证检验证书》随货同行联一份交货主。货主可在商品发运前逐批核对棉花的产地、包装、批次和件数等项目,验收结果应当经货主、仓库双方认可。
9、因自然变异导致标准仓单颜色级与注册时相比出现下降的,仍可正常办理出库手续,客户不得拒绝接货。
因自然变异造成颜色级Rd值降低但并未超过3.9%或者+b值增加但并未超过2.7的,由买方客户承担。仓库或中转仓库承担变异超过前述规定部分的颜色级差价,差价的计算根据交易所公告的颜色级之间升贴水标准执行。
中转仓单对应的货物从中转仓库运至仓库出现亏重的,仍可正常办理出库手续,买方客户不得拒绝接货。亏重在1.3%及以内的,由买方客户承担;亏重超过1.3%的,由最初的中转仓单持有人按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结算价对买方客户进行补偿,补偿不足部分由注册该中转仓单的中转仓库按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结算价补偿。
《公证检验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仓单注销时需要重新检验的,由提出重新检验方支付公检及相关费用。
10、出库过程中,发现棉花崩包的,仓库应当免费回包。
11、处于冻结状态的中转仓单用于转化标准仓单而办理出库的,需提前解除冻结状态,并参照标准仓单注销和出库程序办理出库手续。
仓单规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时起,交易所不再受理仓库提出的用于当月交割的仓库仓单注册申请。该日下午3时以后的注册申请所形成的标准仓单可以参与后续月份交割。交易所规定的可予质量免检的商品用于期货交割的,最迟应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请注册。
2、N年生产的棉花注册的标准仓单、中转仓单,有效期至N+2年3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指定质检机构:
棉花适用中国纤维检验局公证检验
交割违约的判定:
1、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未能如数交付实物的。
2、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3、车(船)板卖方交割的货物质量不符合交割质量规定的。
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交割违约的处理:
1、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买卖双方终止交割。
2、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时,交易所应对违约部分预扣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
计算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张)-已交标准仓单数量(张)]×交割单位÷交易单位
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完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 -已交货款)÷(1-20%)÷(交割结算价+包装物单价)÷交易单位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保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保税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 保税交割结算价(元/吨)÷(1-20%)÷交易单位
3、买卖双方同时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4、出现终止交割情形时,交易所的担保责任了结。
六、交割结算价
棉花期货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集中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棉花各期货合约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仓库交货的含税价格。
七、交割费用
1、交割手续费
2、其他费用:
交割预报定金30元/吨,按实际入库数量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退回(预报但未入库数量的相应定金不退)。
客户申请注册仓单的棉花采用塑料包装的,须向交割仓库交纳50元/吨的包装材料质保金。
棉花运达仓库指定货位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客户承担;从指定货位到装上车、船(汽车、火车、轮船)板的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
棉花包装物不另行计价。
项 目 |
费用标准 |
仓 储 费 |
新疆地区 |
非新疆地区 |
0.6元/吨·天 |
0.8元/吨·天 |
入出库费用 |
运输方式 |
汽车 |
火车 |
汽车 |
火车 |
入库(元/吨) |
0 |
45/吨 |
30元/吨 |
50元/吨 |
出库(元/吨) |
0 |
45/吨+800元/车 |
入库配合公检费 |
25元/吨 |
复检费用 |
入出库复检费 |
64元/吨 |
出库复检配合检验费 |
25元/吨 |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则以交易所为准。
一、交割前准备
买方客户
卖方客户
1、交割意向表
1、交割意向表
2、交割手续费表
2、交割手续费表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交割授权委托书
4、交割授权委托书
5、交割货款
5、可用于交割的仓单
6、开票资料
7、注销申请(不提货无需)
买方客户第2、3、4、6项及卖方客户第2、3、4项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时无变化则无需提交。
卖方客户如未持有仓单,交割前还需提前办理商品入库、仓单注册手续。
二、交割方式
仓库交割和中转仓库交割(中转仓单不得用于集中交割)。
三、交割单位及交割月限仓
交 割 单 位:185包±5包(227±10公斤/包)(8手)。
交割月限仓 :800手
如交割量超过交割月限仓,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5个日历日前申请交割月套保额度,具体额度以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四、交割及开票流程
交割流程:
时间
买方客户
卖方客户
临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提交交割材料
①办理商品入库注册仓单(已持有仓单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最后交易日
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①提交仓单
②申报冻结仓单数量后当日释放交割保证金(未申报则配对日释放)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公布仓单
第二交割日(配对日)
①挑选仓单
②扣交割手续费
①扣交割手续费
②释放交割保证金
第三交割日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仓单
①收取买方客户开票信息
②结算后收取80%交割货款
第三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
收取交割发票
①开具交割发票转交买方
②买方确认票据后收取20%交割余款
1、卖方客户可以在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提交滚动交割申请。滚动交割买卖双方响应成功当日为第一交割日(当日为滚动交割的配对日、收取交割手续费),进入交割流程。参与滚动交割的客户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滚动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为卖方客户仓储费最后计费日,第三交割日为买方客户仓储费开始计费日。当月仓储费由交易所次月初通过期货账户代收。
开票流程:
卖方客户 → 买方客户
棉花交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客户应当在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发票传递给买方客户。发票延迟1至10日(公历日)的,卖方应当每天支付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超过10日(公历日)仍未提供发票的,视为拒绝提供发票,卖方应当按货款金额的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公布的增值税税率执行。滞纳金或者违约金从货款余额中扣除,补偿给买方,剩余货款属于卖方。
五、交割品要求及规定
基准交割品:
符合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规定的3128B级,且长度整齐度为U3档,断裂比强度为S3档,轧工质量为P2档的国产棉花。
替代品及升贴水:
符合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规定的,颜色级为11、21、41、12、22级,平均长度级为27mm、29mm及以上,长度整齐度为U1、U2、U4档,主体马克隆值级为A级、C级C2档,断裂比强度为S1、S2、S4档,轧工质量为P1档、P3档的棉花,可以替代交割。替代交割品升贴水由交易所另行制定并公告。
一个交割单位棉花按照颜色级和轧工质量比例实行分级计价。有主体颜色级的棉花,升水100元/吨。无主体颜色级的棉花,以其中占比例最大的颜色级为标注颜色级。
升贴水和分级计价按重新检验的结果随货款一并结算。
N年产锯齿细绒白棉从N+1年8月1日起每日历日贴水4元/吨,至N+2年3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止。
入出库规定:
1、自新年度(每年9月1日)起,交易所开始接受新年度棉花的报验申请。
2、棉花入库时,仓库按《入库通知单》、原验证书和码单接收棉花。
3、棉花重量和质量检验实行公证检验制度。按照棉花国家标准和《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4、入库棉花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花包装》(GB6975-2007)规定的Ⅰ型号棉包(227±10公斤),且须附有检验证书及原码单。
5、棉花入库过程中和仓单注册前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割仓库应当拒绝转存为期货交割商品,并及时通知会员或者货主:
(1)掺杂使假的;
(2)不符合GB1103.1-2012组批规则的;
(3)棉包出现严重污染、水渍,发现火烧、霉变等,或者有异味的以及包装不完整的;
(4)未经检验,棉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5)崩包率大于5%的;
(6)非本棉花年度生产的;
(7)单包回潮率大于10%的;采用塑料套包法包装的,一批棉花中单包回潮率超过9%,或者按批计算的平均回潮率超过8.5%的;
(8)经检验发现颜色级有51、32、13、23、33、14、24,长度有小于27毫米,长度整齐度有U5档,马克隆值有C级C1档,断裂比强度有S5档的棉花;
(9)其他不符合交割规定的。
6、中转仓单持有人负责中转仓单转为标准仓单的货物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灭失的责任。
7、中转仓单对应的货物从中转仓库运至仓库转为标准仓单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仓库不得将其转存为期货交割商品,并应及时通知会员或者客户:
(1)棉包存在严重污染、水渍,发现火烧、霉变,有异味或者包装不完整等情况的;
(2)崩包率大于5%的;
(3)棉花质量指标不符合仓单注销出库规定的;
(4)因自然变异而导致棉花颜色级指标达到或超出仓单注销出库规定80%的;
(5)中转仓单从中转仓库出库之日起,到运至仓库之日止,汽车运输超过10天或者铁路运输超过25天的;出现不可抗力情况的除外。
8、仓库应将与所提棉花相对应的《公证检验证书》随货同行联一份交货主。货主可在商品发运前逐批核对棉花的产地、包装、批次和件数等项目,验收结果应当经货主、仓库双方认可。
9、因自然变异导致标准仓单颜色级与注册时相比出现下降的,仍可正常办理出库手续,客户不得拒绝接货。
因自然变异造成颜色级Rd值降低但并未超过3.9%或者+b值增加但并未超过2.7的,由买方客户承担。仓库或中转仓库承担变异超过前述规定部分的颜色级差价,差价的计算根据交易所公告的颜色级之间升贴水标准执行。
中转仓单对应的货物从中转仓库运至仓库出现亏重的,仍可正常办理出库手续,买方客户不得拒绝接货。亏重在1.3%及以内的,由买方客户承担;亏重超过1.3%的,由最初的中转仓单持有人按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结算价对买方客户进行补偿,补偿不足部分由注册该中转仓单的中转仓库按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结算价补偿。
《公证检验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仓单注销时需要重新检验的,由提出重新检验方支付公检及相关费用。
10、出库过程中,发现棉花崩包的,仓库应当免费回包。
11、处于冻结状态的中转仓单用于转化标准仓单而办理出库的,需提前解除冻结状态,并参照标准仓单注销和出库程序办理出库手续。
仓单规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时起,交易所不再受理仓库提出的用于当月交割的仓库仓单注册申请。该日下午3时以后的注册申请所形成的标准仓单可以参与后续月份交割。交易所规定的可予质量免检的商品用于期货交割的,最迟应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请注册。
2、N年生产的棉花注册的标准仓单、中转仓单,有效期至N+2年3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指定质检机构:
棉花适用中国纤维检验局公证检验
交割违约的判定:
1、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未能如数交付实物的。
2、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3、车(船)板卖方交割的货物质量不符合交割质量规定的。
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交割违约的处理:
1、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买卖双方终止交割。
2、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时,交易所应对违约部分预扣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
计算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张)-已交标准仓单数量(张)]×交割单位÷交易单位
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完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 -已交货款)÷(1-20%)÷(交割结算价+包装物单价)÷交易单位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保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保税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 保税交割结算价(元/吨)÷(1-20%)÷交易单位
3、买卖双方同时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4、出现终止交割情形时,交易所的担保责任了结。
六、交割结算价
棉花期货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集中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棉花各期货合约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仓库交货的含税价格。
七、交割费用
1、交割手续费
2、其他费用:
交割预报定金30元/吨,按实际入库数量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退回(预报但未入库数量的相应定金不退)。
客户申请注册仓单的棉花采用塑料包装的,须向交割仓库交纳50元/吨的包装材料质保金。
棉花运达仓库指定货位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客户承担;从指定货位到装上车、船(汽车、火车、轮船)板的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
棉花包装物不另行计价。
项 目
费用标准
仓 储 费
新疆地区
非新疆地区
0.6元/吨·天
0.8元/吨·天
入出库费用
运输方式
汽车
火车
汽车
火车
入库(元/吨)
0
45/吨
30元/吨
50元/吨
出库(元/吨)
0
45/吨+800元/车
入库配合公检费
25元/吨
复检费用
入出库复检费
64元/吨
出库复检配合检验费
25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