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则以交易所为准。
一、交割前准备
买方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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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客户 |
1、交割意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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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割意向表 |
2、交割手续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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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割手续费表 |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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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4、交割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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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割授权委托书 |
5、交割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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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用于交割的仓单 |
6、开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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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销申请(不提货无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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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客户第2、3、4、6项及卖方客户第2、3、4项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时无变化则无需提交。
卖方客户如未持有仓单,交割前还需提前办理商品入库、仓单注册手续。
二、交割方式
仓库交割、厂库交割。
三、交割单位及交割月限仓
交 割 单 位:5吨(净重、1手)。
交割月限仓 :500手
如交割量超过交割月限仓,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5个日历日前申请交割月套保额度,具体额度以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四、交割及开票流程
交割流程:
时间 |
买方客户 |
卖方客户 |
临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
提交交割材料 |
①办理商品入库注册仓单(已持有仓单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
最后交易日 |
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
①提交仓单
②申报冻结仓单数量后当日释放交割保证金(未申报则配对日释放)
|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
|
公布仓单 |
第二交割日(配对日) |
①挑选仓单
②扣交割手续费
|
①扣交割手续费
②释放交割保证金
|
第三交割日 |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仓单 |
①收取买方客户开票信息
②结算后收取80%交割货款
|
第三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 |
收取交割发票 |
①开具交割发票转交买方 ②买方确认票据后收取20%交割余款 |
1、卖方客户可以在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提交滚动交割申请。滚动交割买卖双方响应成功当日为第一交割日(当日为滚动交割的配对日、收取交割手续费),进入交割流程。参与滚动交割的客户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滚动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为卖方客户仓储费最后计费日,第三交割日为买方客户仓储费开始计费日。当月仓储费由交易所次月初通过期货账户代收。
开票流程:
卖方客户 → 买方客户
硅铁交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客户应当在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发票传递给买方客户。发票延迟1至10日(公历日)的,卖方应当每天支付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超过10日(公历日)仍未提供发票的,视为拒绝提供发票,卖方应当按货款金额的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公布的增值税税率执行。滞纳金或者违约金从货款余额中扣除,补偿给买方,剩余货款属于卖方。
五、交割品要求及规定
基准交割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硅铁》(GB/T 2272-2009)规定牌号为FeSi75-B(硅含量≥72.0%、磷含量≤0.04%、硫含量≤0.02%、碳含量≤0.2%)、粒度为10-60mm的硅铁,其中:锰、铬含量不作要求;粒度偏差筛下物不大于5%,筛上物不大于8%。
包装要求:
硅铁交割品包装物采用双层、中间加固拦腰围带的塑料编织袋。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牌号、执行标准及生产企业名称。单包净重为1000±10公斤。
硅铁交割品按照净重结算,包装物按照2.5公斤/条标准扣除重量,包装物价格包含在硅铁合约价格中。
入出库规定:
1、硅铁入库时,货主应当向仓库提交本批硅铁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须载有生产厂家、生产(出厂)日期、适用的质量标准和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2、硅铁入库时,包装物应干燥、结实耐用、适宜储存。硅铁生产(出厂)日期超过90天的不允许入库。硅铁有粉化现象的不允许入库。
3、重量验收采用过地磅方式进行。
4、质量验收:入库硅铁的采样、制样、质检以及粒度检测由质检机构负责,按有关国家标准执行,仓库应予协助,质检机构检验费用及相关仓库配合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
5、自完成采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质检机构应当出具检验结果,并及时通知仓库。
6、硅铁包装因取样损坏的,仓库应按相应国家标准重新灌包,所需包装物由客户提供,灌包费用由客户承担。
7、硅铁出库检验时,粒度偏差筛下物高于入库指标1个百分点以内的,视作合格;超过1个百分点的,超出部分仓库应及时补足。不能及时补足的,仓库按《提货通知单》开具日之前(含当日)硅铁期货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结算价核算价款,赔偿货主。
8、出库过程中,发现硅铁包装损坏,不适宜再次装卸及运输的,仓库应当免费提供包装物并重新灌包。
9、硅铁厂库仓单交货地点为货主在厂库配送范围内选择的交割仓库(各厂库配送范围见交易所公告)。货物运至交割仓库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包括交割仓库收取的中转费用)由厂库承担。交割仓库存在升贴水的,货主与厂库可按照交易所规定的升贴水标准自行结算。在其他地点交货的,具体交收事宜及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10、硅铁交货时,厂库向货主提供符合交割标准《产品质量证明书》。
仓单规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时起,交易所不再受理仓库提出的用于当月交割的仓库仓单注册申请。该日下午3时以后的注册申请所形成的标准仓单可以参与后续月份交割。交易所规定的可予质量免检的商品用于期货交割的,最迟应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请注册。
2、厂库最迟应当在合约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三个交易日下午3时前提交仓单注册申请。厂库提交的支付保证方式符合规定的,交易所可在自厂库提出仓单注册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予以注册。
3、每年2月、6月、10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和仓库硅铁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指定质检机构: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18号三元大厦18层 |
陈宏 |
电话:010-84603658
手机:13801063685
传真:010-84603897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宜山路889号三号楼4楼 |
李欣 |
手机:18611887002 |
交割违约的判定:
1、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未能如数交付实物的。
2、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3、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交割违约的处理:
1、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买卖双方终止交割。
2、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时,交易所应对违约部分预扣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
计算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张)-已交标准仓单数量(张)]×交割单位÷交易单位
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完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 -已交货款)÷(1-20%)÷(交割结算价+包装物单价)÷交易单位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保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保税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 保税交割结算价(元/吨)÷(1-20%)÷交易单位
3、买卖双方同时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4、出现终止交割情形时,交易所的担保责任了结。
六、交割结算价
硅铁期货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集中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硅铁期货合约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仓库出库时汽车板交货的含税价格(含包装)。
七、交割费用
1、交割手续费
2、其他费用:
交割预报定金30元/吨,按实际入库数量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退回(预报但未入库数量的相应定金不退)。
硅铁运达仓库指定货位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装到汽车板的出库费用由卖方客户承担,货物出库装到汽车板后的一切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
硅铁包装物不另行计价。
项目 |
费用标准 |
备注 |
仓储费 |
0.45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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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库费 |
入库费 |
25元/吨 |
|
出库费 |
0元/吨 |
|
中转费 |
与仓储费、出入库费用相同 |
|
配合检验费 |
入库 |
3元/吨 |
|
出库复检 |
18元/吨 |
|
郑州商品交易所委托检验收费标准(CCIC) |
硅铁合金 |
项目 |
检验费(元/项) |
磷 |
260 |
硫 |
260 |
碳 |
260 |
粒度 |
280 |
全部检验费用 |
1410元 |
|
|
注:1.取样费10元/吨;
2.最低收费:3000元/批 (不包括检验费)
3.对于有包装的货物,在取样时要求必须倒袋,以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
|
郑州商品交易所委托检验收费标准(SGS) |
硅铁合金 |
项目 |
分析费(元/项) |
硅 |
280 |
磷 |
280 |
硫 |
280 |
碳 |
280 |
粒度 |
280 |
全部样品分析费 |
1400元 |
|
|
除上述样品分析费用外,取样、制样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 差旅费:SGS各分公司驻地当地检验员检验差旅费500元/天,异地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2. 现场检验费:按2500元/人工标准收取(一位检验员工作8小时为一个“人工”,自检验员离开驻地开始计算,截止到检验员回到驻地。超过8小时部分,按照每个检验员313元/小时标准加收超时费用)。
3. 品质样品运送费:由实际样品重量和运输距离收费,约为500元/批次。
4. 制样费:500元/批次。
5. 证书费:纸质证书: 500元/套; 电子证书:免费(两种证书介质,只能选定其中一种)。
检验费用合计:
差旅费+现场检验费+品质样品运送费+制样费+ 分析费+证书费+增值税(6%)
|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则以交易所为准。
一、交割前准备
买方客户
卖方客户
1、交割意向表
1、交割意向表
2、交割手续费表
2、交割手续费表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交割授权委托书
4、交割授权委托书
5、交割货款
5、可用于交割的仓单
6、开票资料
7、注销申请(不提货无需)
买方客户第2、3、4、6项及卖方客户第2、3、4项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时无变化则无需提交。
卖方客户如未持有仓单,交割前还需提前办理商品入库、仓单注册手续。
二、交割方式
仓库交割、厂库交割。
三、交割单位及交割月限仓
交 割 单 位:5吨(净重、1手)。
交割月限仓 :500手
如交割量超过交割月限仓,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5个日历日前申请交割月套保额度,具体额度以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四、交割及开票流程
交割流程:
时间
买方客户
卖方客户
临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提交交割材料
①办理商品入库注册仓单(已持有仓单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最后交易日
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①提交仓单
②申报冻结仓单数量后当日释放交割保证金(未申报则配对日释放)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公布仓单
第二交割日(配对日)
①挑选仓单
②扣交割手续费
①扣交割手续费
②释放交割保证金
第三交割日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仓单
①收取买方客户开票信息
②结算后收取80%交割货款
第三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
收取交割发票
①开具交割发票转交买方
②买方确认票据后收取20%交割余款
1、卖方客户可以在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提交滚动交割申请。滚动交割买卖双方响应成功当日为第一交割日(当日为滚动交割的配对日、收取交割手续费),进入交割流程。参与滚动交割的客户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滚动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为卖方客户仓储费最后计费日,第三交割日为买方客户仓储费开始计费日。当月仓储费由交易所次月初通过期货账户代收。
开票流程:
卖方客户 → 买方客户
硅铁交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客户应当在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发票传递给买方客户。发票延迟1至10日(公历日)的,卖方应当每天支付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超过10日(公历日)仍未提供发票的,视为拒绝提供发票,卖方应当按货款金额的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公布的增值税税率执行。滞纳金或者违约金从货款余额中扣除,补偿给买方,剩余货款属于卖方。
五、交割品要求及规定
基准交割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硅铁》(GB/T 2272-2009)规定牌号为FeSi75-B(硅含量≥72.0%、磷含量≤0.04%、硫含量≤0.02%、碳含量≤0.2%)、粒度为10-60mm的硅铁,其中:锰、铬含量不作要求;粒度偏差筛下物不大于5%,筛上物不大于8%。
包装要求:
硅铁交割品包装物采用双层、中间加固拦腰围带的塑料编织袋。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牌号、执行标准及生产企业名称。单包净重为1000±10公斤。
硅铁交割品按照净重结算,包装物按照2.5公斤/条标准扣除重量,包装物价格包含在硅铁合约价格中。
入出库规定:
1、硅铁入库时,货主应当向仓库提交本批硅铁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须载有生产厂家、生产(出厂)日期、适用的质量标准和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2、硅铁入库时,包装物应干燥、结实耐用、适宜储存。硅铁生产(出厂)日期超过90天的不允许入库。硅铁有粉化现象的不允许入库。
3、重量验收采用过地磅方式进行。
4、质量验收:入库硅铁的采样、制样、质检以及粒度检测由质检机构负责,按有关国家标准执行,仓库应予协助,质检机构检验费用及相关仓库配合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
5、自完成采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质检机构应当出具检验结果,并及时通知仓库。
6、硅铁包装因取样损坏的,仓库应按相应国家标准重新灌包,所需包装物由客户提供,灌包费用由客户承担。
7、硅铁出库检验时,粒度偏差筛下物高于入库指标1个百分点以内的,视作合格;超过1个百分点的,超出部分仓库应及时补足。不能及时补足的,仓库按《提货通知单》开具日之前(含当日)硅铁期货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结算价核算价款,赔偿货主。
8、出库过程中,发现硅铁包装损坏,不适宜再次装卸及运输的,仓库应当免费提供包装物并重新灌包。
9、硅铁厂库仓单交货地点为货主在厂库配送范围内选择的交割仓库(各厂库配送范围见交易所公告)。货物运至交割仓库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包括交割仓库收取的中转费用)由厂库承担。交割仓库存在升贴水的,货主与厂库可按照交易所规定的升贴水标准自行结算。在其他地点交货的,具体交收事宜及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10、硅铁交货时,厂库向货主提供符合交割标准《产品质量证明书》。
仓单规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时起,交易所不再受理仓库提出的用于当月交割的仓库仓单注册申请。该日下午3时以后的注册申请所形成的标准仓单可以参与后续月份交割。交易所规定的可予质量免检的商品用于期货交割的,最迟应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请注册。
2、厂库最迟应当在合约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三个交易日下午3时前提交仓单注册申请。厂库提交的支付保证方式符合规定的,交易所可在自厂库提出仓单注册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予以注册。
3、每年2月、6月、10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和仓库硅铁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指定质检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18号三元大厦18层
陈宏
电话:010-84603658
手机:13801063685
传真:010-84603897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宜山路889号三号楼4楼
李欣
手机:18611887002
交割违约的判定:
1、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未能如数交付实物的。
2、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3、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交割违约的处理:
1、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买卖双方终止交割。
2、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时,交易所应对违约部分预扣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
计算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张)-已交标准仓单数量(张)]×交割单位÷交易单位
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完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 -已交货款)÷(1-20%)÷(交割结算价+包装物单价)÷交易单位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保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保税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 保税交割结算价(元/吨)÷(1-20%)÷交易单位
3、买卖双方同时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4、出现终止交割情形时,交易所的担保责任了结。
六、交割结算价
硅铁期货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集中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硅铁期货合约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仓库出库时汽车板交货的含税价格(含包装)。
七、交割费用
1、交割手续费
2、其他费用:
交割预报定金30元/吨,按实际入库数量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退回(预报但未入库数量的相应定金不退)。
硅铁运达仓库指定货位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装到汽车板的出库费用由卖方客户承担,货物出库装到汽车板后的一切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
硅铁包装物不另行计价。
项目
费用标准
备注
仓储费
0.45元/吨·天
出入库费
入库费
25元/吨
出库费
0元/吨
中转费
与仓储费、出入库费用相同
配合检验费
入库
3元/吨
出库复检
18元/吨
郑州商品交易所委托检验收费标准(CCIC)
硅铁合金
项目
检验费(元/项)
磷
260
硫
260
碳
260
粒度
280
全部检验费用
1410元
注:1.取样费10元/吨;
2.最低收费:3000元/批 (不包括检验费)
3.对于有包装的货物,在取样时要求必须倒袋,以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
郑州商品交易所委托检验收费标准(SGS)
硅铁合金
项目
分析费(元/项)
硅
280
磷
280
硫
280
碳
280
粒度
280
全部样品分析费
1400元
除上述样品分析费用外,取样、制样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 差旅费:SGS各分公司驻地当地检验员检验差旅费500元/天,异地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2. 现场检验费:按2500元/人工标准收取(一位检验员工作8小时为一个“人工”,自检验员离开驻地开始计算,截止到检验员回到驻地。超过8小时部分,按照每个检验员313元/小时标准加收超时费用)。
3. 品质样品运送费:由实际样品重量和运输距离收费,约为500元/批次。
4. 制样费:500元/批次。
5. 证书费:纸质证书: 500元/套; 电子证书:免费(两种证书介质,只能选定其中一种)。
检验费用合计:
差旅费+现场检验费+品质样品运送费+制样费+ 分析费+证书费+增值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