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则以交易所为准。
适用于苹果2110合约之前的合约,自2110合约起按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一、交割前准备
买方客户 |
|
卖方客户 |
1、交割意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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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割意向表 |
2、交割手续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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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割手续费表 |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4、交割授权委托书 |
|
4、交割授权委托书 |
5、交割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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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用于交割的仓单 |
6、开票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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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销申请(不提货无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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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客户第2、3、4、6项及卖方客户第2、3、4项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时无变化则无需提交。
卖方客户如未持有仓单,交割前还需提前办理商品入库、仓单注册手续。
二、交割方式
车(船)板交割、仓库交割、厂库交割。
三、交割单位及交割月限仓
交 割 单 位:20吨(2手)。
交割月限仓 :10手。
如交割量超过交割月限仓,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5个日历日前申请交割月套保额度,具体额度以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四、交割及开票流程
交割流程:
时间 |
买方客户 |
卖方客户 |
临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
提交交割材料 |
①办理商品入库注册仓单(已持有仓单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
最后交易日 |
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
①提交仓单
②申报冻结仓单数量后当日释放交割保证金(未申报则配对日释放)
|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
|
公布仓单 |
第二交割日(配对日) |
①挑选仓单
②扣交割手续费
|
①扣交割手续费
②释放交割保证金
|
第三交割日 |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仓单 |
①收取买方客户开票信息
②结算后收取80%交割货款
|
第三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 |
收取交割发票 |
①开具交割发票转交买方 ②买方确认票据后收取20%交割余款 |
1、卖方客户可以在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提交滚动交割申请。滚动交割买卖双方响应成功当日为第一交割日(当日为滚动交割的配对日、收取交割手续费),进入交割流程。参与滚动交割的客户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滚动交割意向。苹果滚动交割买方强制配对,故参与客户需在交割月前一交易日收市前确保全额交割货款到账。
2、车船板交割保证金在车船板交割完成后释放,需要提交车船板交割协议书授权并另备100%货款。
3、第二交割日为卖方客户仓储费最后计费日,第三交割日为买方客户仓储费开始计费日。当月仓储费由交易所次月初通过期货账户代收。
开票流程:
卖方客户 → 买方客户
苹果交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卖方客户应当在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发票传递给买方客户。发票延迟1至10日(公历日)的,卖方应当每天支付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超过10日(公历日)仍未提供发票的,视为拒绝提供发票,卖方应当按货款金额的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公布的增值税税率执行。滞纳金或者违约金从货款余额中扣除,补偿给买方,剩余货款属于卖方。
五、交割品要求及规定
基准交割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鲜苹果》(GB/T 10651-2008)(以下简称《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质量容许度≤10%(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8%)。
替代品及升贴水:
替代品 |
升贴水 |
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10%<质量容许度≤15%(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10%) |
贴水400元/吨 |
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75mm≤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质量容许度≤10%(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8%) |
贴水1500元/吨 |
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75mm≤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10%<质量容许度≤15%(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10%) |
贴水2000元/吨 |
入出库规定:
1、苹果入库时的装果容器采用塑料筐或木(铁)筐的形式。
2、重量验收:采用抽筐检斤方式。
3、质量验收:质量检验由仓库负责。仓库可全部或部分委托质检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仓库承担。
检验结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注册仓单:
(1)入库苹果符合交割质量标准;
(2)入库苹果未经充分整理,但其中符合交割质量标准的苹果比例不低于交易所公布的折算比例时,货主可按照以下计算方式提供入库货物申请注册仓单,入库货物数量=仓单数量×交割单位/交易所规定的折算比例,仓单数量须为整数。折算比例由交易所另行公布。以折算方式注册的苹果仓单,仅可选择质量容许度≤10%的等级进行注册。
4、采用不同方式注册的仓单货物应当分开存放。以折算方式注册的苹果仓单,在对应仓单注销前,仓单注册人不得对超出仓单数量的货物进行处置。其中,超出仓单数量的货物按照现货收取仓储费,由仓库与货主自行结算。
5、自每批货物样品抽取结束时起,仓库应于24小时内做出检验结果,并及时通知货主。
6、出库数量发生损耗造成短少的,仓库应及时补足。不能及时补足的,仓库按《提货通知单》开具日之前(含当日)苹果期货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结算价核算短少商品价款,赔偿货主。
7、采用折算方式注册的标准仓单出库时,仓库应提前通知仓单注册人,注册人按照仓单标示的信息进行整理。注册人未到场整理的,仓库代为整理,整理费用由注册人承担,仓库与注册人自行结算。
8、采用折算方式注册的标准仓单出库后,整理后余留的苹果由仓单注册人自行处置。注册人未到场的,视为对整理结果没有异议,整理后余留的苹果由仓库转交注册人。注册人未向仓库支付整理费用的,仓库可以依法对余留苹果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
9、苹果出库时,货主与交割仓库发生质量争议的,由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其中,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高于(包括等于)仓单标示的等级,以仓单标示的等级为准,由此产生的复检及相关费用由提出争议方承担;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低于仓单标示的等级,但在交割标准允许范围内,以复检结果确定的等级为准,货主应当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交割仓库承担。
10、苹果出库时,厂库向货主提供符合交割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货主可到场查验货物质量,厂库应予以配合。
入出库硬度指标规定:
1、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20日(含该日)入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7kgf/cm2;其他时间入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5kgf/cm2;
2、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20日(含该日)出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5kgf/cm2;其他时间出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kgf/cm2。
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
计量及包装:
苹果交割品采用抽筐(箱)检斤方式验重,按以下公式计算货物重量:
货物重量=(抽取苹果总毛重-抽取装果容器的总重量)/抽取件数×货物件数。
同一客户同一批次交割的装果容器要求规格统一。
仓单规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时起,交易所不再受理仓库提出的用于当月交割的仓库仓单注册申请。该日下午3时以后的注册申请所形成的标准仓单可以参与后续月份交割。交易所规定的可予质量免检的商品用于期货交割的,最迟应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请注册。
2、厂库最迟应当在合约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三个交易日下午3时前提交仓单注册申请。厂库提交的支付保证方式符合规定的,交易所可在自厂库提出仓单注册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予以注册。
3、每年5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注册的苹果仓库标准仓单,应在5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5月第16个交易日(含该日)至9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含该日)不受理苹果仓库标准仓单注册申请;每年1月、5月、7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7月第16个交易日(含该日)至9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含该日)不受理苹果厂库标准仓单注册申请。
指定质检机构: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7号 |
乔彦辉 |
0371-55196702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 |
济南市燕子山小区东路24号 |
郑晓冬 |
18764178991 |
交割违约的判定:
1、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未能如数交付实物的。
2、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3、车(船)板卖方交割的货物质量不符合交割质量规定的。
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交割违约的处理:
1、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买卖双方终止交割。
2、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时,交易所应对违约部分预扣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
计算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张)-已交标准仓单数量(张)]×交割单位÷交易单位
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完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 -已交货款)÷(1-20%)÷(交割结算价+包装物单价)÷交易单位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保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保税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 保税交割结算价(元/吨)÷(1-20%)÷交易单位
3、买卖双方同时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4、出现终止交割情形时,交易所的担保责任了结。
六、交割结算价
苹果期货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集中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苹果期货交割基准价指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计价点或基准交割仓库散果出库时汽车板交货的含税价格(不含包装物)。
七、交割费用
1、交割手续费
2、其他费用:
交割预报定金(吨)(入库后退回) |
仓储费(元吨/天) |
入库检验费(元/吨) |
车船板交割服务费(元/吨) |
30 |
0.5 |
仓单交割仓库承担 |
150 |
备注:
(1)买方验货时发生抽样搬倒的,支付20元/吨的抽样搬倒费,费用由卖方承担;发生复检抽样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2)装果容器为中转筐或纸箱的,另加收人工装卸费,费用由各车(船)板交割服务机构公示标准为准,由卖方承担。
交割完成后,买方使用原装果容器的,需支付装果容器使用费;需要分拣装箱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各车(船)板交割服务机构公示标准为准,费用由买方承担。
(3)仓单苹果运达仓库指定货位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装到汽车板的出库费用由卖方客户承担,货物出库装到汽车板后的一切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车板苹果交割时,自指定交割计价点或双方协商的其它交割地点装至车(船)板之前的一切费用(不含包装)由卖方客户承担,之后的一切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
(4)仓单苹果入库检验费用由交割仓库承担。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则以交易所为准。
适用于苹果2110合约之前的合约,自2110合约起按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一、交割前准备
买方客户
卖方客户
1、交割意向表
1、交割意向表
2、交割手续费表
2、交割手续费表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交割授权委托书
4、交割授权委托书
5、交割货款
5、可用于交割的仓单
6、开票资料
7、注销申请(不提货无需)
买方客户第2、3、4、6项及卖方客户第2、3、4项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时无变化则无需提交。
卖方客户如未持有仓单,交割前还需提前办理商品入库、仓单注册手续。
二、交割方式
车(船)板交割、仓库交割、厂库交割。
三、交割单位及交割月限仓
交 割 单 位:20吨(2手)。
交割月限仓 :10手。
如交割量超过交割月限仓,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5个日历日前申请交割月套保额度,具体额度以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四、交割及开票流程
交割流程:
时间
买方客户
卖方客户
临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提交交割材料
①办理商品入库注册仓单(已持有仓单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最后交易日
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①提交仓单
②申报冻结仓单数量后当日释放交割保证金(未申报则配对日释放)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公布仓单
第二交割日(配对日)
①挑选仓单
②扣交割手续费
①扣交割手续费
②释放交割保证金
第三交割日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仓单
①收取买方客户开票信息
②结算后收取80%交割货款
第三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
收取交割发票
①开具交割发票转交买方
②买方确认票据后收取20%交割余款
1、卖方客户可以在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提交滚动交割申请。滚动交割买卖双方响应成功当日为第一交割日(当日为滚动交割的配对日、收取交割手续费),进入交割流程。参与滚动交割的客户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滚动交割意向。苹果滚动交割买方强制配对,故参与客户需在交割月前一交易日收市前确保全额交割货款到账。
2、车船板交割保证金在车船板交割完成后释放,需要提交车船板交割协议书授权并另备100%货款。
3、第二交割日为卖方客户仓储费最后计费日,第三交割日为买方客户仓储费开始计费日。当月仓储费由交易所次月初通过期货账户代收。
开票流程:
卖方客户 → 买方客户
苹果交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卖方客户应当在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发票传递给买方客户。发票延迟1至10日(公历日)的,卖方应当每天支付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超过10日(公历日)仍未提供发票的,视为拒绝提供发票,卖方应当按货款金额的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公布的增值税税率执行。滞纳金或者违约金从货款余额中扣除,补偿给买方,剩余货款属于卖方。
五、交割品要求及规定
基准交割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鲜苹果》(GB/T 10651-2008)(以下简称《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质量容许度≤10%(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8%)。
替代品及升贴水:
替代品
升贴水
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10%<质量容许度≤15%(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10%)
贴水400元/吨
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75mm≤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质量容许度≤10%(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8%)
贴水1500元/吨
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75mm≤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10%<质量容许度≤15%(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10%)
贴水2000元/吨
入出库规定:
1、苹果入库时的装果容器采用塑料筐或木(铁)筐的形式。
2、重量验收:采用抽筐检斤方式。
3、质量验收:质量检验由仓库负责。仓库可全部或部分委托质检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仓库承担。
检验结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注册仓单:
(1)入库苹果符合交割质量标准;
(2)入库苹果未经充分整理,但其中符合交割质量标准的苹果比例不低于交易所公布的折算比例时,货主可按照以下计算方式提供入库货物申请注册仓单,入库货物数量=仓单数量×交割单位/交易所规定的折算比例,仓单数量须为整数。折算比例由交易所另行公布。以折算方式注册的苹果仓单,仅可选择质量容许度≤10%的等级进行注册。
4、采用不同方式注册的仓单货物应当分开存放。以折算方式注册的苹果仓单,在对应仓单注销前,仓单注册人不得对超出仓单数量的货物进行处置。其中,超出仓单数量的货物按照现货收取仓储费,由仓库与货主自行结算。
5、自每批货物样品抽取结束时起,仓库应于24小时内做出检验结果,并及时通知货主。
6、出库数量发生损耗造成短少的,仓库应及时补足。不能及时补足的,仓库按《提货通知单》开具日之前(含当日)苹果期货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结算价核算短少商品价款,赔偿货主。
7、采用折算方式注册的标准仓单出库时,仓库应提前通知仓单注册人,注册人按照仓单标示的信息进行整理。注册人未到场整理的,仓库代为整理,整理费用由注册人承担,仓库与注册人自行结算。
8、采用折算方式注册的标准仓单出库后,整理后余留的苹果由仓单注册人自行处置。注册人未到场的,视为对整理结果没有异议,整理后余留的苹果由仓库转交注册人。注册人未向仓库支付整理费用的,仓库可以依法对余留苹果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
9、苹果出库时,货主与交割仓库发生质量争议的,由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其中,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高于(包括等于)仓单标示的等级,以仓单标示的等级为准,由此产生的复检及相关费用由提出争议方承担;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低于仓单标示的等级,但在交割标准允许范围内,以复检结果确定的等级为准,货主应当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交割仓库承担。
10、苹果出库时,厂库向货主提供符合交割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货主可到场查验货物质量,厂库应予以配合。
入出库硬度指标规定:
1、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20日(含该日)入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7kgf/cm2;其他时间入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5kgf/cm2;
2、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20日(含该日)出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5kgf/cm2;其他时间出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kgf/cm2。
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
计量及包装:
苹果交割品采用抽筐(箱)检斤方式验重,按以下公式计算货物重量:
货物重量=(抽取苹果总毛重-抽取装果容器的总重量)/抽取件数×货物件数。
同一客户同一批次交割的装果容器要求规格统一。
仓单规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时起,交易所不再受理仓库提出的用于当月交割的仓库仓单注册申请。该日下午3时以后的注册申请所形成的标准仓单可以参与后续月份交割。交易所规定的可予质量免检的商品用于期货交割的,最迟应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请注册。
2、厂库最迟应当在合约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三个交易日下午3时前提交仓单注册申请。厂库提交的支付保证方式符合规定的,交易所可在自厂库提出仓单注册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予以注册。
3、每年5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注册的苹果仓库标准仓单,应在5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5月第16个交易日(含该日)至9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含该日)不受理苹果仓库标准仓单注册申请;每年1月、5月、7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7月第16个交易日(含该日)至9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含该日)不受理苹果厂库标准仓单注册申请。
指定质检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7号
乔彦辉
0371-55196702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
济南市燕子山小区东路24号
郑晓冬
18764178991
交割违约的判定:
1、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未能如数交付实物的。
2、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3、车(船)板卖方交割的货物质量不符合交割质量规定的。
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交割违约的处理:
1、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买卖双方终止交割。
2、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时,交易所应对违约部分预扣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
计算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张)-已交标准仓单数量(张)]×交割单位÷交易单位
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完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 -已交货款)÷(1-20%)÷(交割结算价+包装物单价)÷交易单位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保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保税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 保税交割结算价(元/吨)÷(1-20%)÷交易单位
3、买卖双方同时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4、出现终止交割情形时,交易所的担保责任了结。
六、交割结算价
苹果期货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集中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苹果期货交割基准价指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计价点或基准交割仓库散果出库时汽车板交货的含税价格(不含包装物)。
七、交割费用
1、交割手续费
2、其他费用:
交割预报定金(吨)(入库后退回)
仓储费(元吨/天)
入库检验费(元/吨)
车船板交割服务费(元/吨)
30
0.5
仓单交割仓库承担
150
备注:
(1)买方验货时发生抽样搬倒的,支付20元/吨的抽样搬倒费,费用由卖方承担;发生复检抽样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2)装果容器为中转筐或纸箱的,另加收人工装卸费,费用由各车(船)板交割服务机构公示标准为准,由卖方承担。
交割完成后,买方使用原装果容器的,需支付装果容器使用费;需要分拣装箱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各车(船)板交割服务机构公示标准为准,费用由买方承担。
(3)仓单苹果运达仓库指定货位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装到汽车板的出库费用由卖方客户承担,货物出库装到汽车板后的一切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车板苹果交割时,自指定交割计价点或双方协商的其它交割地点装至车(船)板之前的一切费用(不含包装)由卖方客户承担,之后的一切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
(4)仓单苹果入库检验费用由交割仓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