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则以交易所为准。
一、交割前准备
买方客户 |
|
卖方客户 |
1、交割意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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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割意向表 |
2、交割手续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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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割手续费表 |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4、交割授权委托书 |
|
4、交割授权委托书 |
5、交割货款 |
|
5、可用于交割的仓单 |
6、开票资料 |
|
|
7、注销申请(不提货无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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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客户第2、3、4、6项及卖方客户第2、3、4项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时无变化则无需提交。
卖方客户如未持有仓单,交割前还需提前办理仓单注册手续。
二、交割方式
车(船)板交割
三、交割单位及交割月限仓
交 割 单 位:20吨(1手)。
交割月限仓 :100手
如交割量超过交割月限仓,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5个日历日前申请交割月套保额度,具体额度以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四、交割及开票流程
交割流程:
时间 |
买方客户 |
卖方客户 |
临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
提交交割材料 |
①办理商品入库注册仓单(已持有仓单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
最后交易日 |
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
①提交仓单
②申报冻结仓单数量后当日释放交割保证金(未申报则配对日释放)
|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
|
公布仓单 |
第二交割日(配对日) |
①挑选仓单
②扣交割手续费
|
①扣交割手续费
②释放交割保证金
|
第三交割日 |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仓单 |
①收取买方客户开票信息
②结算后收取80%交割货款
|
第三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 |
收取交割发票 |
①开具交割发票转交买方 ②买方确认票据后收取20%交割余款 |
1、卖方客户可以在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提交滚动交割申请。滚动交割买卖双方响应成功当日为第一交割日(当日为滚动交割的配对日、收取交割手续费),进入交割流程。参与滚动交割的客户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滚动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为卖方客户仓储费最后计费日,第三交割日为买方客户仓储费开始计费日。当月仓储费由交易所次月初通过期货账户代收。
开票流程:
卖方客户 → 买方客户
强麦交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客户应当在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发票传递给买方客户。发票延迟1至10日(公历日)的,卖方应当每天支付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超过10日(公历日)仍未提供发票的,视为拒绝提供发票,卖方应当按货款金额的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公布的增值税税率执行。滞纳金或者违约金从货款余额中扣除,补偿给买方,剩余货款属于卖方。
五、交割品要求及规定
基准交割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麦》(GB 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麦,容重≥770g/L,不完善粒中霉变粒≤2.0%,300s≤降落数值≤550s,纯度≥80%;内在品质指标稳定时间≥12分钟、湿面筋≥31%、拉伸面积(135min)≥110 cm²。
替代品质量差异及升贴水:
1、内在品质指标稳定时间≥8分钟、湿面筋≥29%、拉伸面积(135min)≥90cm²,但不满足基准交割品及以上等级要求的,可替代交割,升贴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稳定时间≥16分钟、湿面筋≥32%、拉伸面积(135min)≥140cm²的,可替代交割,升贴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
2、强麦交货时,12.5%<水分≤13.5%的,水分每超0.5%,补量1.0%;不足0.5%的,不补量。
指定质检机构: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邮编 |
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韩飞 |
0371—65683662 |
0371—65683004 |
郑州市红专路97号 |
450000 |
新乡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罗映英 |
0373-5853939
13346666863
|
0373—2098680 |
新乡市解放大道(南)147号 |
453000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
许文博
李晓燕
|
18503897680
0371-55196712
|
0371-65685983 |
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7号 |
450000 |
交割违约的判定:
1、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未能如数交付实物的。
2、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3、车(船)板卖方交割的货物质量不符合交割质量规定的。
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交割违约的处理:
1、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买卖双方终止交割。
2、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时,交易所应对违约部分预扣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
计算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张)-已交标准仓单数量(张)]×交割单位÷交易单位
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完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 -已交货款)÷(1-20%)÷(交割结算价+包装物单价)÷交易单位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保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保税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 保税交割结算价(元/吨)÷(1-20%)÷交易单位
3、买卖双方同时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4、出现终止交割情形时,交易所的担保责任了结。
六、交割结算价
强麦期货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集中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强麦期货合约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计价点所在地交割服务机构交货的含税价格。
七、交割费用
1、交割手续费
2、其他费用:
交割预报定金30元/吨,按实际入库数量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退回(预报但未入库数量的相应定金不退)。
车(船)板强麦质量确定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客户承担,之后的一切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强麦无包装物。
项 目 |
优质强筋小麦 |
备注 |
仓 储 费 |
0.5元/吨·天 |
|
入库检验费 |
1.5元/吨,单垛不足2000吨的按2000吨计 |
|
入出库费用 |
运输方式 |
汽车 |
入库含卸车、入库,出库含扒垛、装车等 |
入库(元/吨) |
9 |
出库(元/吨) |
9 |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则以交易所为准。
一、交割前准备
买方客户
卖方客户
1、交割意向表
1、交割意向表
2、交割手续费表
2、交割手续费表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交割授权委托书
4、交割授权委托书
5、交割货款
5、可用于交割的仓单
6、开票资料
7、注销申请(不提货无需)
买方客户第2、3、4、6项及卖方客户第2、3、4项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时无变化则无需提交。
卖方客户如未持有仓单,交割前还需提前办理仓单注册手续。
二、交割方式
车(船)板交割
三、交割单位及交割月限仓
交 割 单 位:20吨(1手)。
交割月限仓 :100手
如交割量超过交割月限仓,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5个日历日前申请交割月套保额度,具体额度以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四、交割及开票流程
交割流程:
时间
买方客户
卖方客户
临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提交交割材料
①办理商品入库注册仓单(已持有仓单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最后交易日
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①提交仓单
②申报冻结仓单数量后当日释放交割保证金(未申报则配对日释放)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公布仓单
第二交割日(配对日)
①挑选仓单
②扣交割手续费
①扣交割手续费
②释放交割保证金
第三交割日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仓单
①收取买方客户开票信息
②结算后收取80%交割货款
第三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
收取交割发票
①开具交割发票转交买方
②买方确认票据后收取20%交割余款
1、卖方客户可以在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提交滚动交割申请。滚动交割买卖双方响应成功当日为第一交割日(当日为滚动交割的配对日、收取交割手续费),进入交割流程。参与滚动交割的客户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滚动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为卖方客户仓储费最后计费日,第三交割日为买方客户仓储费开始计费日。当月仓储费由交易所次月初通过期货账户代收。
开票流程:
卖方客户 → 买方客户
强麦交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客户应当在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发票传递给买方客户。发票延迟1至10日(公历日)的,卖方应当每天支付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超过10日(公历日)仍未提供发票的,视为拒绝提供发票,卖方应当按货款金额的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公布的增值税税率执行。滞纳金或者违约金从货款余额中扣除,补偿给买方,剩余货款属于卖方。
五、交割品要求及规定
基准交割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麦》(GB 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麦,容重≥770g/L,不完善粒中霉变粒≤2.0%,300s≤降落数值≤550s,纯度≥80%;内在品质指标稳定时间≥12分钟、湿面筋≥31%、拉伸面积(135min)≥110 cm²。
替代品质量差异及升贴水:
1、内在品质指标稳定时间≥8分钟、湿面筋≥29%、拉伸面积(135min)≥90cm²,但不满足基准交割品及以上等级要求的,可替代交割,升贴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稳定时间≥16分钟、湿面筋≥32%、拉伸面积(135min)≥140cm²的,可替代交割,升贴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
2、强麦交货时,12.5%<水分≤13.5%的,水分每超0.5%,补量1.0%;不足0.5%的,不补量。
指定质检机构: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韩飞
0371—65683662
0371—65683004
郑州市红专路97号
450000
新乡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罗映英
0373-5853939
13346666863
0373—2098680
新乡市解放大道(南)147号
453000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许文博
李晓燕
18503897680
0371-55196712
0371-65685983
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7号
450000
交割违约的判定:
1、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未能如数交付实物的。
2、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3、车(船)板卖方交割的货物质量不符合交割质量规定的。
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交割违约的处理:
1、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买卖双方终止交割。
2、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时,交易所应对违约部分预扣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
计算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张)-已交标准仓单数量(张)]×交割单位÷交易单位
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完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 -已交货款)÷(1-20%)÷(交割结算价+包装物单价)÷交易单位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保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保税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 保税交割结算价(元/吨)÷(1-20%)÷交易单位
3、买卖双方同时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4、出现终止交割情形时,交易所的担保责任了结。
六、交割结算价
强麦期货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集中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强麦期货合约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计价点所在地交割服务机构交货的含税价格。
七、交割费用
1、交割手续费
2、其他费用:
交割预报定金30元/吨,按实际入库数量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退回(预报但未入库数量的相应定金不退)。
车(船)板强麦质量确定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客户承担,之后的一切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强麦无包装物。
项 目
优质强筋小麦
备注
仓 储 费
0.5元/吨·天
入库检验费
1.5元/吨,单垛不足2000吨的按2000吨计
入出库费用
运输方式
汽车
入库含卸车、入库,出库含扒垛、装车等
入库(元/吨)
9
出库(元/吨)
9